这类患者也纳入最新版新冠感染重症病例诊

1月1日,国家卫健委、国家中医药局印发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病例诊疗方案(试行第四版)》,明确了“未达到重症病例诊断标准,但年龄大于65岁、未完成全程疫苗接种、合并较为严重慢性疾病的新冠病毒感染肺炎患者,可以按重症病例管理。”国家卫健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,结合奥密克戎变异毒株特点和感染者疾病特征,总结前期医疗救治工作经验,组织对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型、危重型病例诊疗方案(试行第三版)》进行修订,形成了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诊疗方案(试行第四版)》。对比第三版方案,第四版方案首先对疾病名称进行调整,将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”调整为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”。新方案也进一步明确了未达到重症病例诊断标准,但是年龄大于65岁、未完成全程疫苗接种、合并较为严重慢性疾病(包括高血压、糖尿病、冠心病、慢性肺部疾病、恶性肿瘤,以及免疫功能低下等)的新冠病毒感染肺炎患者,可以按重症病例管理。对重症高危人群应进行生命体征监测,特别是对静息和活动后的指氧饱和度等进行监测,并强调低氧在重症临床预警方面的作用,轻微活动后指氧饱和度小于94%,应警惕病情恶化。第四版方案在一般治疗中,增加了高热和咳嗽等对症处理;在抗病毒治疗中,增加了已在我国审批上市的小分子药物。同时,新方案还增加了抗凝治疗,强调了清醒俯卧位通气的重要性。在氧疗和呼吸支持治疗方面,结合最新认识和研究证据,新方案指出经鼻高流量氧疗优于鼻导管或面罩吸氧,改进了呼气末正压(PEEP)的设定方法,加强机械通气的肺保护措施。此外,第四版方案还增加了部分证型及“病证结合救治”内容,加强对重型、危重型病例中西医结合临床救治指导,更好地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。

国卫办医急函〔〕7号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、中医药管理局:

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病例救治工作,提高治愈率、降低病亡率,我们组织专家在总结疾病特点和临床诊疗经验基础上,对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型、危重型病例诊疗方案(试行第三版)》进行了修订,形成了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病例诊疗方案(试行第四版)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参照执行。?

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

年1月1日

附件: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诊疗方案(试行第四版)》

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诊疗方案(试行第四版)》解读

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病例医疗救治工作,切实提高规范化、同质化诊疗水平,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,结合奥密克戎变异毒株特点和感染者疾病特征,总结前期医疗救治工作经验,组织对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型、危重型病例诊疗方案(试行第三版)》进行了修订,形成了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诊疗方案(试行第四版)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。重点修订内容如下:

一、对疾病名称进行调整

将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”调整为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”。

二、关口前移加强重症临床预警?

《方案》进一步明确了重症高危人群,对未达到重症诊断标准,但是年龄65岁、未完成全程疫苗接种、合并较为严重慢性疾病的新冠病毒感染肺炎患者,可以按重症病例管理。对重症高危人群进行生命体征监测,特别是对静息和活动后的指氧饱和度等进行监测;强调低氧在重症临床预警方面的作用,轻微活动后指氧饱和度94%,应警惕病情恶化。

三、将临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治疗方法纳入《方案》

在一般治疗中增加了高热和咳嗽等对症处理;在抗病毒治疗中增加了已在我国审批上市的小分子药物;增加了抗凝治疗;强调了清醒俯卧位通气的重要性;在氧疗和呼吸支持治疗方面,结合最新认识和研究证据,指出经鼻高流量氧疗优于鼻导管或面罩吸氧,改进了呼气末正压(PEEP)的设定方法,加强机械通气的肺保护措施。

四、修订完善中医治疗部分

增加了部分证型及“病证结合救治”内容,加强对重型、危重型病例中西医结合临床救治指导,更好的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。

来源:国家卫健委网站、北京日报

编辑:滕琳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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